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
各单位: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从8月1日开始,到12月31日结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:
企业类:《最新税收政策+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
行政事业类:《政府会计准则-基本准则》
二、全市统一收费标准:
企业类:117元(培训费 75 元,书费 42 元)
行政事业类:待定 元(培训费 75 元,书费 待定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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